王氏何许人也?清康熙初年山东省(🏀)兖州府郯城县(❕)归昌集(🍜)一名字年龄均不可考(👖)的村妇尔。康熙十年(1671年)的某一天,她离开与丈夫任某蜗居的陋室,跟随另一男子私奔。对当时的女性来说,无论背(🧚)夫出逃还是与人通奸都乃百杖之刑的重罪,更糟糕的是,王氏还在途中惨遭抛弃。很难想象一个妇人该如何面对逃亡(💻)生活可能遭遇的潜规则,也无(🔫)从得知她有无尝试寻找有限的(👔)女(🐠)性工作机会,总而言之,走投无路的王氏被迫返回归昌,却无法回家,而(🐼)是(🎤)寄居在村庄附近的(🈸)道观三官庙里。十一月某日,任某与邻居高某(💬)在道观上香时发(🅾)现了王氏,双方随后(⏱)爆发口角与肢体冲突,于是道人与高某都认为应让王氏离开(🈂)为宜,并折中将其送到任父处,任父则将其送回儿子家中。按照当时的法律,任某无权迎回犯下了逃亡和通奸之罪的妻子,但他并未遵循相应程序,而是买了一张新草(🐵)席,在王氏(💛)生命的最后两个月中重新与她共同生活——康熙十一年(1672年)一月底的一个傍晚,他在这张新草席上掐死了王氏,弃尸雪地,并企图嫁祸高某夫妻。县令黄(🚃)六鸿很快识破了诡计,在他的猜测中,任某打算一找回妻子就将其杀害,任氏父子诬人死罪也理应处死,但鉴于任父未参与案件又年逾七旬(😜),独子任某若被处(♊)决则任家香火断绝,且王氏不守妇道死有应得,高某(🏾)挑衅打人有错在先,故,任父被判无罪,任某被判重杖责打及枷刑—(🍟)—如果(🍂)他能熬过刑罚便还有(⛹)向父亲尽孝和延续香火的可能。同时,为(🥫)免王氏幽魂贻害乡里,应(🔹)将之厚葬,对高某的惩罚则是由其支付这笔可观的丧葬费。
“还不快去叫太医!”
“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缘分,一辈子可能只是一站地铁或是一顿饭,上一秒是巧合,下一秒就是错过,但错过了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了(💀)。”(周源远)
那天晚上,她被教育了很久,尚在襁(🍋)褓里(🕴)的感情,被践踏得鲜血淋漓。
(🐟)祝兰:真是甜蜜的负(😶)担啊!
苏浔:……
明明说错话的也是她
“锅灰(📚)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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